
《公羊传·禧公四年》——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桓公攘夷狄而救中国。
显然,中国不是固定的范围,不是死物而是有生命的可变体,会随着我们民族和文明的兴盛和扩大,也会在衰落时缩小,更会在汉族丧失独立时灭亡。只有一片土地由华夏-汉族主宰时,才叫中国,否之就不是。
常有人认为“中国”指代国家是现代才有的用法,其实“中国”一直是我们民族和国家的通称,历朝历代从未停用。所谓古代没以中国为正式国号,是因为混淆了古今中国的不同内涵,忽略了中国特殊历史文化背景。
先明确一点,中国古代历朝历代的名号严格的说不能叫“国号”,而是“有天下之号”,既然是“天下”,就是比民族意义上“中国”的范围更大。历史上,中国长期是已知范围内一强独大的最先进民族和文明,周边不存在能与中国全方位匹敌的势力。这就形成就了中国“天朝意识”的世界观:中国是最高等的民族和国家,是天下的宗主。中国君主理论上也是天下的统治者,对四夷拥有“华夷一统”的主权。中国和四夷的区分是明确的,但中国与其是内外主从关系,而不是平等并列的。中国古代天下观把世界分为三个层次:最内层就是与华夏—汉族等同的中国;第二层次是各类“属夷”,就是臣服于中国,但不在中央直辖下的各类自治机构,含各种土司和属国;最外一层就是化外之夷。古代中国实质拥有最高主权的,是最内层的中国+第二层属夷,而现代我们理解的古代中国,则因对现实国际政治的顾虑,把第二层又进行了分割,把许多属国排除在中国主权之外,当把这个现代中国概念往古代语境上套时,自然会导致认知错位。
在中国具有鲜明的民族和文明含义,中国又不承认有对等外国,而主权又包含了四夷时,以中国为有天下之号不仅无意义,还会导致概念混乱,造成中国意义的虚无化。古代选择以朝代帝号作为中国统治天下之号,但又不妨碍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内国外使用中国一词。这就类似英国还是日不落帝国时,民族和文明意义的英国也仅指不列颠本土,而绝不包括海外属地。
很多人始终为满清地位纠结,就是因为没认识“中国”一词包含的深厚民族文明本位意义,以及没理解古代“天下观”里的主权与属人关系的定位。地域主权与属人的身分的分离,是古代乃至近代普遍的常态现象,对一个地方拥有主权,并不意味着当地异族就拥有国民身份。如近代美国,长期不承认印第安人的国民身份,但同时也绝没放弃领土主权。这在现代以前的世界各国非常普遍,国内少民自然拥有国民资格仅仅是现代才普及的作法。所以明朝对东北拥有主权,与建奴不是中国人,这两点丝毫没有矛盾之处。明朝时长城以北不以汉族为主体的东北主权无疑属于中国,因为明朝在当地进行主权宣示而无人有异议时,中国的主权就已经建立了,这片土地的最高主权也就属于中国而非当地其它民族所有。当地异族是中国臣属,但在没承担与中国人相同的义务前,不具有完整的中国人身分和权利,他们与中国联系是以服从中国统治为前提,一旦叛乱分裂,就等于断绝与中国的关系,成为彻底的外敌。所以自奴儿哈赤叛乱分裂的那一刻起,建奴就自绝于中国,只能是中国的敌人而绝非中国人,明清也只能算中外战争而绝非内战,满清灭明只能是中国的亡国而绝非改朝换代。将满清定位于异族侵略中国,无碍于东北历史上主权属于中国的事实。
天朝意识现在成了嘲讽用语,做为自大无知的象征而饱受抨击。但要说句公道话:天朝意识作为高度的民族和文明自我中心意识,是拥有持久霸权和文化自信的强国及其国民必然具有的心态,并非中国独有。远如古希腊、古罗马,阿拉伯、奥斯曼,以及近代欧洲列强,乃至现代美欧国家无不或多或少具有这种意识,甚至一些地区小强也有着类似的“小天朝意识”,天朝意识的强弱直接与其国家的强大和文化影响成正比,中国天朝意识深入人心,恰是因为中国古代一超独强的时间太久了。现实中也是落后国家国民对先进国家的往往更关注了解,而先进国家常常对落后国家是鄙夷和无视的,这也是势利的必然。天朝意识本身并不可笑,可笑的是不拥有与之匹配的实力时还死抱天朝意识不放,这就只能自取其辱了。中国现在确实不具备古代配拥有天朝意识的实力和地位,但更忌走到反面极端,成为自卑自贱的双标逆向民族分子,相比天朝意识,这更可悲可耻。毕竟小国可以靠事大生存,而象中国这种巨型国家,不成为强国就只能被宰割,想事大也没人敢收。如同一只小猫可以靠当宠物舒舒服服的生存,而一只老虎,哪怕再驯服,也难被放心当宠物。
扯的有点远,还是回到华夏上来。相对于“中国”,华夏是个合成词,华和夏本是独立称谓,也可合称,皆可用于指代我们的民族。
《尚书·舜典》——蛮夷猾(侵犯)夏。
《左传·襄公十四年》——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楚失华夏。
《左传·定公十年》——裔不谋夏,夷不乱华。(这是孔子在齐鲁夹谷之会上所说)
还有现在最广为人知的“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出自唐朝孔颖达(孔子三十一世孙)的《春秋左传正义》。虽然这种解释已经满足了许多人的要求,但毕竟此已是中国文化完全成熟后的解读,附会太多,也过于抽象。我则尝试着把华与夏的初始本义及其延伸出的文化内涵全部揭示出来。
“华”,其原始含义是花,而且根据《尔雅·释草》中“木谓之华,草谓之荣。“华的本义应是树上之花。但究竟是何树何花呢?这一点也能从字义中找到端倪。我们知道古人在名之外还有字,而字普遍是与名相呼应关联的。孔子的弟子中有位名叫公西赤,他的字是”子华“。显然”华“与”赤“是近义,赤的本意是火,所以炎帝也称赤帝。赤按颜色分,则为深红色。那么又是哪一种深红的树花被中国先民如此看重呢?
我觉得《诗经·周南》中的《桃夭》一篇应该给我们足够提示,”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子之于归,宜其室家“。桃树作为起源于中国的本土植物,因其功用在我们文化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桃既可食,也有药用价值,作为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果树,长期以来便被先民视为有驱邪消灾作用的神树,后世端午的桃枝,对联前身的桃符,道士驱鬼的桃木剑,都是肇始于此。在春天交配季节(大雾)盛开的桃花,不仅美丽鲜艳,而且表现着生命活力和预示未来的丰收果实,意味着兴旺与繁盛,自然成为性和生殖的象征,直到今天桃花,桃色这些词汇的深意仍会使人浮想联翩。桃树能同时完成食、性、生育诸方面的需求,成为先民崇拜对象也就理所当然了。
汉族自称炎黄子孙,以黄帝为我们民族和中国的初祖。但缔造汉族文化基础的,是在比黄帝更为久远的时代。中国第一姓,不是黄帝的“姬”,也不是炎帝的“姜”,而是伏羲氏的“风”姓。伏羲氏被称为华夏人文始祖,据记载在这个时代,我们祖先发明了网、笼等工具,渔猎的效率大大提高,并由此开始驯化禽兽。同时举一反三,创造了八卦,开始主动认识和思考自然与人的关系,开始了文明启蒙。对偶婚姻制度也在此时形成,先民从此脱离了“知其母不知其父”的蒙昧状态,社会关系有了质的改变。
有人可能不了解,在中国传统儒学中,夫妇才是人伦之始。《易经》中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中庸》中孔子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人类有了婚姻后,才形成家庭,才有了建立在家庭基础上的复杂社会关系。国是以家为基础构建的,而家是以夫妇为基础构建的,所以一切社会伦理都始于夫妇之道。儒学的把社会伦理的本原建立在家庭伦理上,让整个儒学思想体系立足于家庭的内在需求,不能不说这是中国文明和儒学最伟大的认识,这使我们文明一直保持了强大的生命力,维系了最基本的人性和温情社会,是汉族屡仆屡起,能发展成世界第一大民族和中国长期统一的根源。
相传伏羲氏的妻子是女娲,都是风姓,说明这时还是在氏族内部通婚,这也是后世把二人说成是兄妹的原因。伏羲女娲以蛇为图腾,留下的形象是人身蛇躯,正是在以蛇为基础,中国人创造出“龙”的形象,龙的传人也是由此而来。更重要的是,伏羲女娲所出身的风姓氏族是“华胥氏”,而华胥氏的另一别名是“赫胥氏”。看到这里,想必大家已经基本看出“华”的脉络了。赫是赤的升级,意味着更多的火、红、光,再次证明了“華”与这些特质的关联。胥有相伴相随之意,华胥也就是与桃花共生的氏族。
但这就是最终答案吗?虽然桃树之花应是“華”的原始本义,但这种早期简单的植物崇拜,还难以为我们民族脱离原始状态后的命名提供足够的文化内涵,从桃花发展到后世所具有的各种美好含义,其跨越未免太大。下面请允许我开一点脑洞,做点有合理依据的推测。“華”的含义中,包含了光明。可是桃花哪怕再美丽,再鲜艳,再火红,它也不会发光。这时应该要注意到,伏羲氏还有太昊、太皞等名号,而这些名号都是与太阳崇拜相关的,甚至连与“羲”相关的曦字,也表示初升的太阳。
对于中国古史,我们后人在承认其基本框架属实的基础上,也必须要认识到,因为过于久远,历史信息的传递会出现相当的变形。比如伏羲这类名号,就不会是单指个人,而是一个时代的代表。中国历史是持续不断的,文化始终处在发展中。事实上,虽然伏羲时代是一个渔猎畜牧的时代,但继承风姓的伏羲后裔却跨越了从神农到五帝、三代多个时代。太皞这个名号就一直传承到黄帝时代。甚至直到春秋时代,仍然有风姓直系诸侯分布于淮北和山东南部,中国人稳定的血统传承实在惊人。